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
目录
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样本
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填写说明
申请单位名称
- 填报申请单位的中文名称。
申请单位登记号
- 填报申请单位的报检单位登记号。
申请单位联系人
- 按实际情况填报。
申请单位电话
- 如实填报申请单位的电话。
编号
- 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。
申请日期
- 填报申请录入的日期。
收货人
- 填报进口商公司中、英文名称。
企业性质
- 根据收货人的性质勾选。
发货人
- 填报出口商公司的中、英文名称。
货物名称(中/外文)
-
填报合同商品的HS编码名称中英文。
H.S.编码
- 合同里商品对应的海关编码。
原产国(地区)
- 填报出口国中文国别。
数/重量
- 填报合同中商品的申请数量,并注明计量单位,用中文填写。
货物总值
-
按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币别和总值填报。
包装种类及数量
- 指合同中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种类及件数。单位用中文填报。比如“370盒”。
运输工具名称号码
- 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及航次号。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(载货清单)所列相应内容一致。
合同号
- 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而签订的书面贸易合同编号。
贸易方式
- SimITSW中均为一般贸易。
贸易国别(地区)
- 填报出口国中文国别。
提单/运单号
到货日期
- 按货物实际到货日期填报。
启运国家(地区)
- 指装运本批货物进境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国家(地区),即出口国。
许可证/审批号
- 对已实施《进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目录》下的货物和卫生注册、检疫、环保许可制度管理的货物,申请时填写安全质量许可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,一般商品可空白。
卸毕日期
- 按货物实际卸毕的日期填报。在货物还未卸毕前申请的,可暂不填写,待卸毕后再填写。
启运口岸
- 填报出口港中文名称。
入境口岸
- 填报进口港中文名称。
索赔有效期至
- 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填写,特别要注明截止日期。
经停口岸
- 指本批货物在启运后,到达目的地前中途停靠的口岸名称。
目的地
- 填报进口港中文名称。
集装箱规格、数量及号码
- 海运方式下填报集装箱规格及数量;空运方式下,可不用填写。
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
- 指贸易合同中双方对本批货物特别约定而订立的质量、卫生等条款和申请单位对本批货物的检验检疫有其他特别的要求。
货物存放地点
- 指本批货物卸货时存放的仓储位置。
用途
- 指本批货物的用途,如食用、观赏或演艺、实验、药用、饲用、加工等,一般用途明确的商品也可不填。
随附单据
- 按实际向海关提供的单据勾选。
标记及号码
-
填报实际货物运输包装上的标记,与合同相一致。
检验检疫费
- 此栏目由海关填写。
申请人郑重声明
- 必须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。
领取证单
- 应在海关受理申请日现场由申请人填写。